黄毓琳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77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升政府采购政策效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按照《澳门皇冠:财政局关于转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持续巩固提升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南财〔2024〕173号)精神,2024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继续执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80%以上。
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清除政府采购领域针对中小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全面遵照执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按照负面清单禁止内容,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及评审方法,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每年按照省、泉州市部署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检查。如,2024年印发《澳门皇冠:财政局关于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的通知》(南财〔2024〕58号),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
2.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
4.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
三、办理过程
根据您的提议,我局第一时间充分了解各级政策文件,形成答复。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市实际情况,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服务澳门皇冠: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分管领导:郑雪蓉
经办人员:何金莲
联系电话:86373225
澳门皇冠: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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